永鼎股份公告,经公司自查发现,上海东昌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板块销售房产的过程中,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于未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上海东昌已按照税务规定的比例预缴了土地增值税,但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预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该事项发生日期从2015年起至2023年末。公司对2015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