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总计24条支持外资的具体举措。其中“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推进实施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等,直接针对的是外企现实中的痛点、堵点;“合理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严格执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坚决避免重复检查”等措施,则是在全面清理较长时间以来制约外企投资决策的不合理限制措施。
《方案》更重大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型的对外开放,为外资创造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这是外资持续投资中国、长期在中国经营的信心所在。比如,推动加快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外资企业数据跨境传输的合规困境,同时数据要素的充分流动也能够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推进国内相关领域改革,能够让外资企业以更快的时间、更低的成本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外资的参与和助力。外资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通常和对外贸易联系在一起,外贸部门直接参与国际竞争,能在全球市场的尺度上实现更大的规模效应,其生产率往往高于非贸易部门,过去几十年的经验也反复证明,外资进入中国带来的技术、管理经验的扩散,对于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外资不仅仅提高了生产部门的效率,其供应的产品和服务还能创造出新的需求,扩大了国内消费市场;外资贡献了大量的出口,是就业、税收的重要贡献者,也是畅通“双循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制度性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外资,是中国应对国际贸易复杂局面最好的办法。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充沛的高素质劳动力、完整的产业链,对外资依旧有巨大的吸引力,对标国际贸易最高标准,及时清理外资进入中国的各种障碍,能够有效降低国际贸易中的摩擦,在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同时,那些分享到中国市场红利的外资企业,也自然会成为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坚定支持力量。从有国际贸易开始,掌握资本的企业就是国际贸易的主体,也是国际贸易长期的决定性力量,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是对国际贸易发展规律的正确认知和积极实践,应当坚持也必须坚定执行下去。